申请前自查:专利三性(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)检查清单
多数驳回源于申请前没自查。按专利法第 22 条拆成四关:客体、新颖性(含最容易被忽略的公开渠道)、创造性(区别特征检验法)、实用性——附 6 个月宽限期的正确用法。
多数驳回源于申请前没自查。按专利法第 22 条拆成四关:客体、新颖性(含最容易被忽略的公开渠道)、创造性(区别特征检验法)、实用性——附 6 个月宽限期的正确用法。
授权的法定门槛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三性:新颖性、创造性、实用性。多数驳回不是因为方案不好,而是申请前没做这几项自查。按下面的清单过一遍,能提前拦掉大部分致命问题。
第二十五条明确排除:科学发现、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、动物和植物品种、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。纯算法、纯商业方法单独拿出来不授权(结合具体技术场景可以,见站内软件专利那篇)。方案落在这几类里的,先想包装角度再想申请。
法定标准:不属于现有技术(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),也没有他人在先申请、在后公开的抵触申请。自查要点:
例外提醒:第二十四条给了 6 个月宽限期(政府主办的国际展会首次展出、规定的学术会议首次发表、他人未经同意泄露、国家紧急状态为公共利益首次公开),但宽限期只救新颖性、不救创造性,而且要按规定主张——别把它当常规操作。
新颖性只要求「不一样」,创造性要求「不一样得有含金量」:发明要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,实用新型门槛低一些(实质性特点和进步)。自查方法:
标准听起来宽松(能够制造或者使用,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),但有经典死法:永动机类违反物理规律的不行;方案只停留在设想、本领域技术人员照着做不出来的不行。交底书阶段就确保方案细节够实现,别只给概念。
三关都过,方案值得写;创造性那关自己拿不准的,值得花钱做一次正式查新或找代理人评估——这个钱比写完被驳回省得多。自查清单只能拦「硬伤」,替代不了专业判断。
过了自查、准备起草的,可以直接把交底书带进来走初稿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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